| 一是完善培训机制,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通过举办代表培训班、寄发报刊、组织座谈等,不断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构建活动载体,发挥代表桥梁作用。相继开展了人大代表“争先创优”活动、“带头创业、带领创业”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代表与选民间的联系。三是丰富参与方式,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开展调查、视察、约见等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会议前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调查等,为代表知情议政创造条件。四是加强建议督办,保障代表行使权利。加强承办单位与代表间的沟通,加大力度,抓牢各个环节,将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