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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德县法院司法救助简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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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法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2005年至今年6月,该院共为413起案件的731位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共减、免、缓交诉讼费145.4万元。 该院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随时审批。并适当放宽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审查条件,对持有残疾证、下岗证、重大伤残医院诊断病历或正接受法律援助证明的当事人,不需再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即给予司法救助,依法保护了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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