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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颍上县法院“三管齐下”治顽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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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承办法官时有超期办案的不正常现象,颍上县法院采取三项举措,力求彻底治理超期办案问题。 这三项措施是:在立案时填写审限跟踪表,在审限即将到期前15日内,由告审庭发出催办通知书;为承办法官快审快结提供有利条件,杜绝因客观原因耽误审限;从制度上加大对超审限办案的处罚力度,案件经评查组发现有超期审理的,即被评定为错案,并依照该院制定的有关办法进行处理,并扣除一定的年终考评分数,不得参加各项工作的评先选优。 (李 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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