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工作通报18 朱维芳副主任在代表建议专题督办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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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6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召开代表建议专题督办会,朱维芳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现摘要印发。
 
朱维芳副主任在代表建议
专题督办会上的讲话(摘要)
 
一、提高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重要形式,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基本权利。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加强与代表联系、向代表负责、接受代表监督的重要工作内容。多年来办理代表建议的实践告诉我们,认真研究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有利于改进政府工作,密切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把办理代表建议的实效作为检验“一府两院”工作绩效和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标准。
二、要充分肯定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的成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惠民政策之一,是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理念升华的重要体现。我省从2003年下半年试点以来,逐步加以推开,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省政府连续两年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卫生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到2007年我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扩大至81个县(市、区),共有187万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获得了按比例补偿,今年又实现了“全省覆盖”,在100个县(市、区)全部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从降低门槛费、提高补偿比例、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设置保底补偿、开展门诊报销等方面制定了统一的补偿方案,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断发展。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过从试点到推广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逐步迈入良性发展轨道。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符合国情省情,符合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服务需要基本适应,在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消除因病致贫返贫状况、保障农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必须指出,从当前的国情、省情来看,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内的现阶段的社会保障制度尚处在“低标准、广覆盖”的阶段,有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富裕程度的提高,必将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三、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
今天在座的各位代表十分关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提出了高质量的建议,刚才的发言反映了群众呼声,有水平、有特点。有关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通过办理代表建议,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
政府及卫生等部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方向,不断总结推广各地的新鲜经验,深入研究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在总结中提炼经验、把握规律,努力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为此,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经办机构、信息网络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强化便民利民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走上规范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大事,任重而道远。作为各级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深入持续发展。希望大家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努力,扎实工作,为切实保障和增进广大农民的健康,为推动我省跨越发展、加快奋力崛起进程、构建和谐安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 发布人: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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