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人大常委会落实“四抓”加强自身建设
字体:   2008-7-18  阅读: 次  [关 闭]
    一是抓学习,适应新需要。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省、市、县组织的相关培训,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等最新理论成果以及监督法等法律知识。通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促进机关干部更新思想观念,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服务意识。二是抓作风,树立新形象。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学习、和谐、效能、服务”四型机关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供制度保障,努力营造“和谐人大”的氛围,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根据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察民情、知民意、帮民困、解民忧,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撰写调研文章,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可靠依据。三是抓队伍,打造新结构。以建设一支务实、精干、廉洁、高效的人大干部队伍为目标,重视和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锻炼、交流和使用,争取党委支持,把优秀的人大机关干部推荐到重要岗位,加大干部调整力度,解决了人员年龄老化问题,使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工作经历与各办事机构职责要求基本一致。四是抓保障,创造新条件。积极与各方沟通,争取县委支持,成立后勤服务中心,添置手提电脑等办公设备,改善机关干部福利待遇,抓好保障,努力为加强自身建设创造新条件。


 来源:宿州市人大研究室 发布人: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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