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不断创新议案建议督办形式,加大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力促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使群众受益。
一是重点议案推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督办机制。人代会结束后,常委会对代表议案建议进行梳理,将代表反映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面较广、迫切需要解决、办理难度较大的议案建议作为重点议案建议,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督办。及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做好工作协调,促成重点议案建议得到落实。
二是跨年度的议案建议推行滚动督办机制。为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保证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能得到解决和落实,保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市人大常委会对上年未办结和正在办理的代表议案、建议实行滚动监督办理,反复跟踪监督,不断增强解决问题的力度。
三是闭会期间的建议推行随时督办机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促使代表呼声、群众心声随时得到回应。
四是办理结束的议案建议推行跟踪督查机制。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现场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
五是对议案建议办理推行奖优评先机制。每年对议案建议办理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对办理的典型事例及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