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0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题及召开时间。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题为:一、审议《安徽省促进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修改稿)》;二、审议《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三、审议《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四、审议《安徽省测绘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五、审议《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六、审议《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草案)》;七、审查批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八、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九、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07年财政决算及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本级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十一、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十二、其他。
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18日(星期一)至22日(星期五)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