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意见报告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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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
省政府办公厅转报《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意见报告的函》(皖政办案字[2008]5号)(以下简称《报告》)已报省人大常委会。5月上旬,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报告》进行审查后认为,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办理,结合全省实际,研究提出的要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筹措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加大对各项民生工程的督促检查力度,健全民生工程长效机制,逐步扩大民生工程统筹范围等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组织实施今年民生工程的方案是切实可行的,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省民生工程更加有效地推进具有积极意义。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将这个《报告》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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