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意见的报告
字体:   2008-6-25  阅读: 次  [关 闭]

一、关于加大配套资金筹措力度和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为切实抓好2008年民生工程资金落实,省财政厅及时下发了《关于2008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8]9号),对各地配套资金筹措和项目资金拨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一是及时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各地各部门优先安排和落实配套资金,年初预算中配套资金不留硬缺口,预算增收和超收部分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因政策计划调整,预算安排不足的,通过压缩一般性开支、调整支出结构、财政超收等及时安排到位。二是采取严格的保障和奖惩措施。各级财政科学界定民生财政资金范围,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的倾斜力度,确保省市县三级整体联动、上下投入同步增长。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将拨付补助资金数额与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力度、资金拨付到位程度、按时足额发放进度相挂钩。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将研究采取惩处措施。三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资金,保证各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关于加大对各项民生工程的督促检查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全程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简化督查程序,改进督查方法,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定期派出综合督查组,全面深入17个市,检查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情况。二是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各牵头责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适时检查负责的民生工程具体实施情况。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民生工程资金行为,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省政府与17个市政府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地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2008年考核力度,量化指标、细化责任、严格兑现奖惩,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关于健全民生工程长效机制

随着我省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民生工程将进一步在提升整体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加强民生的体系建设。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逐步拓展范围、增加投入、提高标准、完善措施,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化。二是完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巩固现有基础和平台,结合财力状况和工作实际,与已有的工作相对接,特别是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衔接,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全覆盖。三是规范民生工程管理。更加注重规范,在强化管理、保障公平、便民惠民等方面,健全相应的管理、运行制度,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规范化。四是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配合,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关于逐步扩大民生工程统筹范围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惠及多数”的原则, 2008年我省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2008]3号)已经制定下发,扩大了民生工程统筹范围。一是扩面提标三项内容。包括农村低保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8年将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683元提高到860元,增加农村低保对象49.2万人,全省保障人数达到180.1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在2007年人均5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00元,省财政对所有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地方统一补助标准,使同一地区的农民享受统一的政策待遇;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向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二是新增六项内容。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公路村村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今后将结合财力增长,努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对城乡居民在同一项目上尽可能实行同一标准,逐步缩小差别,努力促进社会公平。

五、关于组织实施好今年的民生工程

今年2月23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2008年民生工程,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对各地实施民生工程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细化分解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实施方案要细,政策措施要实,要向基层和群众公开。二是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省财政制定下发了十八项民生工程筹资方案,要求各地及时足额筹集和落实配套资金,不得讨价还价。三是夯实基层和基础工作。推广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的经验做法,科学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充实一线工作力量,加强人员信息和资金管理。四是高质量推进工程类项目建设。加快工程进度,强化质量监管,研究制定工程类项目优惠税费政策,出台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措施。努力做到项目前期工作提前进行,项目招标提前实施,补助资金提前拨付。在实施好十八项民生工程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去年水灾、年初雪灾和物价上涨造成的民生问题,确保全省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有保障、有改善。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后,我们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进一步夯实完善基层和基础工作,强化综合协调和服务推进工作,加大目标考核和督查力度,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多创新的作为,抓好十八项民生工程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放大民生工程效应。

                


 来源: 发布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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