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副主任出席研究重点督办“关注留守儿童方面问题”的代表建议工作方案会议
字体:   2008-5-9  阅读: 次  [关 闭]
    5月5日上午,张俊副主任召集会议,就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督办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关注留守儿童方面问题”的建议有关事宜进行了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梁热,副主任马永铸、张国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洪剑及内司工委、人选工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张俊副主任指出,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今年继续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代表建议,非常必要。一方面,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加强与代表联系、向代表负责、接受代表监督的重要工作内容;另一方面,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是近几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开拓创新并确有成效的做法。我们要认真落实,切实抓好。留守儿童问题关系到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个每年有1000多万人外出务工的劳动力资源大省来说,显得更加重要。因此,常委会把反映这方面问题的代表建议作为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的内容,非常必要,完全正确。
    张俊副主任对内司工委提出的督办方案予以了肯定,对下一步督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明确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内司委要会同省妇儿工委牵头此事,由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办理为好。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问题进行调研,了解我省目前留守儿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着手解决问题已做的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二要明确有关单位的责任。请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劳动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工商局配合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关于留守儿童问题的有关情况,并提出解决留守儿童有关问题的措施。三要明确督办工作的具体内容。内司工委抓紧给相关单位发函,督促建议的办理;适时开展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研,走访有关部门,听取有关单位办理情况的汇报,赴有关市听取代表意见;及时对督办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向主任会议汇报。四要明确办理要求。有关承办单位要重视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抓紧研究解决并给代表实实在在的答复,做到让代表满意。有关单位要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研、督办,在立法或执法方面拿出举措,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推动留守儿童问题有关法规政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来源: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发布人: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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