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太湖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切实解决了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实际问题,发挥了常委会作为联系群众、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作用。 建立健全机构,全面推进信访工作。从2002年开始,该县人大常委会对信访工作进行了改革。一是积极向县委争取编制,设立了为副科级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办公室;二是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从事信访工作;三是成立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常委会领导、相关工委负责同志和信访工作人员共同办理信访案件的联动机制。近几年来,该县人大常委会的信访案件办结率由过去的70%上升到现在的93%以上。 健全完善制度,严格信访办理程序。一是审议通过了《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信访资料存档备查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推进了人大信访工作的制度化;二是对来信来访材料的登记、转交、交办、立案、督办、反馈、结案、存档等环节制订了规范的要求,保证了人大信访工作的规范化。 拓宽信访渠道,认真受理网上信访。自2005年1月该县人大常委会网站开通以来,共受理群众网上信访197件,解决了许多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如一网民反映某中学涉嫌乱收费情况,信访工作人员和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深入学校调查核实,将调查情况向常委会领导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学校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在全县开展学杂费专项检查活动,纠正了部分学校的违规收费行为。 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参与信访办理。在日常信访工作中,信访工作人员将来信来访情况的书面材料及时送交常委会有关领导阅批,每件信访案件常委会领导都认真审查,逐一做出批示。对于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案件,常委会领导实行领衔重点督办,主任会议成员及有关工委负责同志深入基层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研究处理办法,推动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办理。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该县区划调整、企业改制等工作,触及到某些群体的相对利益,引发了较多群众上访。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来访,耐心细致地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问题,避免了恶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等现象的发生,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办理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凡涉及到各工委职权范围或联系部门的信访案件,邀请相关工委主任一道对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共同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为推动办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与有关部门制定信访案件联合办理方案和信访案件办理的预警机制,推动信访案件及时得到有效办理。 依法办理信访,提高办理工作实效。该县人大常委会将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人大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得了工作成效。如有群众来信反映县某单位偷漏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信访办负责同志考虑到第二天将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县政府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当即建议财经工委向会议通报来信反映情况。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政府认真查处。在地税局稽查工作受阻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主任会议,要求县地税局依法开展稽查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强有力的监督下,县地税局依法追缴了该单位偷漏税款。同时,县政府在全县开展个人所得税全面清查专项行动,使全县当年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同比增长了61.5%。 综合信访信息,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对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问题,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汇报,建议常委会领导予以高度关注。常委会在研究年初工作安排时,都要征求信访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将信访工作中涉及的一些重点、热点问题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调研议题,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如针对多起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森林乱砍滥伐现象严重等问题,信访工作人员和相关工委负责同志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常委会分管副主任进行汇报。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组织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并对县政府关于全县森林资源发展与保护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向县政府发出了审议意见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林业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李仁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