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14时28分,汽车笛声长鸣,防空警报在城市上空鸣响。此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在机关广场集体默哀3分钟,以表达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广场降半旗志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秘书长汪国才,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黄岳忠参加志哀仪式。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者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