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摘要及答复401-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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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号)
关于恳请将东至县城区防洪治理工程列入国债项目的建议
张瑞中(池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水利厅
东至县城座落在三河交汇的河谷盆地内,堤防标准不足,堤身渗漏严重,影响县城汛期防洪和居住环境。建议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考虑到该县的实际困难,将东至县城区防洪治理工程列入国债项目,加大国债资金的投入。
 
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1号建议的答复
张瑞中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恳请将东至县城区防洪治理工程列入国债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东至县城位于长江支流尧渡河中游右岸,三面环水,一面靠山,洪涝灾害频繁,进行防洪除涝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县城防洪建设必须以县城总体规划和防洪规划为依据,《东至县城防洪规划》已由池州市政府批准,下一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按照国家现行的水利基建投资政策规定,县城防洪工程难以纳入中央国债项目,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因此,东至县城防洪工程建设资金应主要由东至县自筹解决,比如可以通过商业性融资、贷款等办法筹集资金。
    目前,中央国债投资规模正在大幅度减小,我省治淮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省级防洪保安资金更加趋紧,在保证完成治淮等重点工程建设后,省里将视情况对东至县城防洪工程建设予以适当补助。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联系电话:0551-2128097
 
(第402号)
关于石台东至县共建大渡口工业园区的建议
周勇(池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石台发展速度落后,发展条件有限、发展任务艰巨、发展的愿望迫切。建议石台县与东至县共建东至大渡口工业园。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2号建议的答复
 
周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石台、东至县共建大渡口工业园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省政府2006年9月以皖政秘﹝2006﹞160号文件批复同意在石台县永丰村筹建安徽石台工业园区,规划面积按2.5平方公里控制,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定。但受永丰村自然条件和用地条件的限制,园区筹建工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启动。
    1992年,池州地委、行署批准设立了大渡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国家清理整顿开发区中,2004年它通过了国土资源部规划审核;因国家规定一个县只能设立一个省级开发区,2006年国家发改委没有将其列入被保留的省级开发区目录。但原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初步配套,也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落户,已经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集中区。
    2008年2月27日,池州市人民政府以池政﹝2008﹞9号文件请我委同意调整石台县工业园区规划地点至东至县大渡口镇。我委对此十分重视,沈卫国批示“请地区处提出支持意见”,我处也多次与池州市、石台县、东至县联系,研究商讨可行性方案。根据商讨情况,我们已经草拟了请示省政府同意将石台县工业园区规划调整至东至县大渡口镇的文件,同时也准备了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进行批复的代拟稿。因有关方面要求,待石台、东至两县形成正式的共建大渡口工业园区的方案后,我委将根据方案内容修改报省政府的文件和有关代拟稿。在征求地方意见后,及时上报省政府。在以后安排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资金时,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对筹建的石台工业园区给予支持。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省经济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
联系电话:0551——2602783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日
 
(第403号)
关于加快阜六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
杨增标(阜阳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交通厅
阜六高速公路经过近三年的施工,路基、桥涵等主要工程已接近尾声,但自去年以来,由于资金问题该项目完全处于停工状态,不仅使工程无法按原计划进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程沿线群众反映强烈,建议:⒈督促各施工企业按合同履行工程项目职责,加快阜六高速公路建设,争取早日竣工。⒉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增标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阜六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阜阳至六安高速全长175.36公里,概算总投资56.8126亿元,项目分阜阳至周集和周集至六安两段进行建设,该项目系2003年我省招商引资项目,由省公路局与安徽瑞讯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和安徽瑞坤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安徽省阜阳至周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合同书》和《安徽省周集至六安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合同书》。项目于2004年3月28日正式开工,按合同约定应于2006年底建成通车。
    由于业主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导致工程建设时断时序,阜阳至周集段于2006年底停工至今;周集至六安段于2006年下半年停工至今,并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对此,我厅高度重视,先后向省政府和交通部请示汇报,采取多种措施予以规范和纠正,现进展情况如下:
    一、阜阳至周集段。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已介入。目前,在省国资委组织下,正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待审计工作结束,提请省政府明确项目建设和经营权的有关事宜后,即可恢复施工。
    二、周集至六安段。在原项目法人采取回避态度,不配合解决问题,通过行政方式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公路局于2007年7月5日依法向合肥市中院提出解除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合同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目前,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对已完成工程量及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审计,待审计确认后,省政府将重新明确业主,恢复工程建设。
    我们将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把握政策、依法处置”的原则,突出重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有序推进,争取尽快恢复施工,早日建成通车。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期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交通事业。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交通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3623520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第404号)
关于加大对皖北地区的扶持力度
推进皖北地区加快发展的建议
张志锋(阜阳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建议省政府加大对皖北地区的专项扶持力度,一是中央、省财政需要地方配套的项目资金尽可能给予减免;二是重点项目凡适合在皖北地区建设的要优先安排到皖北地区;三是对产粮大市给予定向定额补助和专项补贴,并把皖北三市作为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来扶持。四是给予财政税收支持,取消市财政对省财政的上解,适当调整所得税政策,豁免历史债务;五是皖北地区公务员阳光工资,由省财政统筹考虑;六是建立帮扶工作机制。
 
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40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志峰等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皖北地区的扶持力度,推进皖北地区加快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减免皖北地区配套资金问题。近年来,省财政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控制出台配套政策,并尽力承担了中央要求地方配套的相关资金。对市县配套资金负担问题,今后,省财政将采取三个方面措施:一是省对下将继续严格控制出台新的配套政策;二是对于中央明确规定地方配套的,省级将尽力多承担配套资金;三是对支出责任属于市县、中央和省给予资金补助的项目,市县应当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对财力困难的市县,省财政将通过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加以调节。
    二、关于重点项目投资建设问题。2007年,省里加大了对皖北地区的投资力度。淮南顾桥、淮北许疃、宿州的华电一期、淮南田集电厂一期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成投产,皖北地区煤电工业的优势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淮北的临涣一期3号焦炉已经建成投产,淮南煤化工新区已经开工建设,煤化工产业发展加快。阜合高速北段建成通车,奎濉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基本竣工,青阜铁路改造、颍上船闸、淮北大堤加固、沙颍河近期治理等工程进度加快,京沪高速铁路蚌埠段、合蚌客运专线、大庆路淮河大桥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皖北地区的基础设施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基础和后劲不断增强。
    三、关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问题。2004年,中央财政出台了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主要是依据年鉴统计的相关数据,以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为主要指标,直接测算并分配至县,地方财政无权改变分配依据和办法。2007年我省下达皖北地区产粮大县奖励奖金4.99亿元,占全省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62.2%。
    四、关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问题。皖北地区一直是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较多的地区,近年来,随着省财政对下转移支持力度的加大,皖北地区获得的转移支付资金也逐年增加,2007年省对市县增拨2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其中皖北地区占了10.7个亿,占全省总额的53.6%。
    五、关于取消体制上解和调整所得税政策问题。财政体制是划分各级政府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责及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涉及面广、影响大,必须规范统一,且一经确立,就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避免体制频繁变动而造成的诸多消极影响。目前,我省省对17个市的财政体制是统一规范的,内容是一致的,不宜因某一个地方的特殊情况而影响整个财政体制的统一和完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是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央正在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体制问题,待中央调整对我省财政体制后,省财政再结合有关情况,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六、关于豁免历史债务问题。2007年,我省全面推开了化解政府债务试点工作,并对清理核实控制化解债务确有成效的县实行“以奖代补”,帮助减轻政府债务负担。今明两年,中央和省将集中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问题,并逐步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对化解政府债务问题,中央和省高度重视,省财政将按照有关部署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快使这一问题逐步得到改善。但政府债务问题由来已久,规模庞大,成因复杂,化解债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宜也无力简单豁免。
    七、关于政策支持问题。2001年9月、2004年8月、2006年4月,省委省政府在宿州、蚌埠、淮南市分别召开了3次高规格的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座谈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后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01〕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皖发〔2006〕15号文件),在政策上给予了皖北地区较大支持。2006年12月31日,省政府以皖政〔2006〕112号印发了指导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沿淮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同时,经争取,蚌埠、淮南2市列入比照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范围,怀远等14个县列入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
    八、关于建立帮扶工作机制问题。为支持皖北地区发展,我省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和专项发展基金。2001年10月,省政府成立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协调小组(皖政办秘〔2001〕73号),常务副省长和2名副省长分别任协调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意见》(皖发〔2001〕19号)精神,“十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皖北和沿淮地区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银行贷款贴息。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财政贴息也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到2005年增加到3200万元,2006、2007年资金总额又增加到6000万元。2002-2007年共安排项目810个,累计安排贴息资金24200万元。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皖北经济的发展。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预算处
联系电话:0551-5100399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4号建议的答复
 
张志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皖北地区的扶持力度,推进皖北地区加快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皖北及沿淮地区的经济发展。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1、出台了推进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2001年9月、2004年8月、2006年4月,省委省政府在宿州、蚌埠、淮南市分别召开了3次高规格的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座谈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后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01〕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皖发〔2006〕15号文件)。
    2、成立了相应的机构。2001年10月,省政府成立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协调小组(皖政办秘〔2001〕73号),常务副省长和2名副省长分别任协调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3、编制了《沿淮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12月31日,省政府以皖政〔2006〕112号印发了《沿淮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该《纲要》是“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内,指导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4、设立了专项发展基金。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意见》(皖发〔2001〕19号)精神,“十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皖北和沿淮地区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银行贷款贴息。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财政贴息也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到2005年增加到3200万元,2006年资金总额又增加到6000万元。2002-2007年共安排项目810个,累计安排贴息资金24200万元。
    5、省直各部门分别从政策、资金、项目、基础设施、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了对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的支持。经争取,蚌埠、淮南2市列入比照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范围,怀远等14个县列入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2007年,省里加大了对皖北地区的投资力度。淮南顾桥、淮北许疃、宿州的华电一期、淮南田集电厂一期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成投产,皖北及沿淮地区煤电工业的优势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淮北的临涣一期3号焦炉已经建成投产,淮南煤化工新区已经开工建设,煤化工产业发展加快。阜合高速北段建成通车,奎濉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基本竣工,青阜铁路改造、颍上船闸、淮北大堤加固、沙颍河近期治理等工程进度加快,京沪高速铁路蚌埠段、合蚌客运专线、大庆路淮河大桥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皖北及沿淮地区的基础设施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基础和后劲不断增强。省财政对皖北及沿淮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也逐年增加。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皖北及沿淮地区人民群众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经济发展正在进入持续较快增长的良性轨道。但与全省及周边地区相比,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总量仍然偏小,人均经济指标仍然偏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缓慢。
    皖北及沿淮地区当前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政策的实施,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趋势加强,煤、电等优势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发达地区劳动密集性产业转移速度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而灾害频繁,人口与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生产要素投入不足,公共财政严重不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传统竞争优势减弱,区域竞争更加激烈等问题是今后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皖北及沿淮地区的发展,要按照分类指导、差别化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核心,以调整结构、夯实基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环境为重点,以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着力点,通过皖北及沿淮地区自身努力和省直部门大力扶持,化解制约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得更好更快。为此,今后拟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投资力度。皖北及沿淮地区国民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及投资率应保持较高水平。今后一段时期采取的投资政策主要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筹措建设和发展资金。支持和帮助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努力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鼓励和支持各级金融机构加大对皖北及沿淮地区的投资力度,积极迎接南京经济圈、黄淮海经济圈、长江三角洲经济圈资本转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实现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筹集建设资金,确保牵动性大的重点项目开工投产。优化投资结构,合理安排建设资金,强化财政投资项目管理。
    2、加快工业化进程。坚持以发展煤炭、电力、化工等重化工业和生物化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带动皖北及沿淮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科学、合理规划皖北及沿淮地区产业布局,尽快建设一批煤炭、电力、重化工和生物化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促进主导产业的快速形成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强区域和企业联合,积极寻求与国内其他地区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在发展皖北煤炭、电力、重化工业上的战略伙伴关系。积极支持区域内大企业低成本扩展,做大做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引导中小企业联合重组,努力提高中小企业的配套协作水平和规模。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发展重点产业集群,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大力拓宽融资渠道,保证重大工业项目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区域内重大项目的指导和支持,确保重大工业项目、农业项目、基础实施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积极将皖北及沿淮地区规划建设的重大项目列入省861行动计划,减少审批或核准环节。加强对开发区发展的分类指导,重点支持开发区道路、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中小企业在开发区内做大做强,引进有利于发挥当地资源和劳动力优势的企业在开发区安家落户,形成产业链条。完善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咨询机构、会计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积极争取国内外大企业到区域内投资建厂。扩大对外开放和实施“东向”发展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资金、项目、技术、设备、人才的引进,做好引进技术和产品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省对皖北及沿淮地区实行适当倾斜的土地政策,增加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基本满足皖北及沿淮地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需求。充分重视并认真解决皖北及沿淮地区水资源缺乏和污染问题。通过工程措施,实现洪水、雨水、污水资源化,并认真实施各类节水措施,统筹解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排灌及城乡防洪排涝等问题,确保皖北及沿淮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农业政策体系建设,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农民种粮直接补贴政策,对主要农产品实行优质优价、保护价收购,增加农民种粮积极性和收益。要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以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为切入点,建立起土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等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面向农村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行政机构改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尽快实现皖北及沿淮地区村村通油路(或水泥路)的目标,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竞争意识,树立抢抓机遇、自主创新、争先进位、奋力崛起的观念,认真学习浙江、江苏等沿海地区发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东向发展战略,围绕工业兴区、工业立市、工业立县的发展思路,加强同周边地区的联系。实行东进西扩南下北上,主动融入南京经济圈、黄淮海经济圈、长江三角洲经济圈,承接产业和资本转移,充分发挥本地区农业、能源、矿产、人力、市场等优势,优化投资环境,实现无缝对接,大力促进皖北地区大开放战略的实施。支持、鼓励、引导省内发达地区和大型企业对口帮扶皖北地区相关市、县、企业,全面推动皖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要取得国家层面更大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深入研究缩小皖北及沿淮地区与其他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需要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措施。二是加大政府财政性转移支付力度。研究设立针对皖北及沿淮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强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重点用于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贷款贴息等方面。三是在融资渠道、项目安排、技术扶持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你们提出的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许多建议很有参考价值,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可能、可行的原则,积极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呼吁采纳有关合理化建议。建议中提出的对产粮县的补贴、加大对优势产业的支持、成立皖北开发领导组织等,现在国家和省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重视民生,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减免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取消财政上解、调整所得税政策、公务员工资省财政统筹,因涉及到国家投资、财税政策的重大调整,目前时机尚不成熟。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省经济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第405号)
关于中考体育增到50分的建议
蔡静(阜阳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教育厅
我省中小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普遍少,中小学生体质下降,体育精神的缺失,学校管理层对此认识、重视不够,建议将中考体育成绩提升到50分。同时对体育教师,尤其农村体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严格督查,进行异地监考,严把考试公正关。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蔡静、陈秀华、王林坤、赵建勋、张志锋、苗秀兰、陈亚丽、刘云、郭端、苗金兰、高云、谢雷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中考体育增到50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安徽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问题,从2005年起,已将中考体育内容纳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纲要》中,并规定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分;体育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体育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发展性目标的实证材料。2008年2月,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秘〔2008〕60号),明确规定:“体育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分。体育考试分值应不低于30分”,并要求各地制定具体考试方案。您建议将中考体育考试分值增加到50分,这固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社会、学校、学生及家长对体育锻炼的重视,增强中小学生体质,但就目前而言,我省各市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体育运动开展情况还很不平衡,中考体育分数提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省教育厅规定“体育考试分值应不低于30分”,这是一个底线的要求,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市,将体育中考的分值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551-2675958
 
(第406号)
关注民生建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议
陈秀华(阜阳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水利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被省、市、县各级政府列入民生工程,遍布全省各地农村。目前各地实施完成的情况看,尚存在已建工程利用率较低、供水模式单一、农民的饮水安全意识淡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偏高、用水成本偏高、实施时间较紧等问题。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管理办法;注重工程效益;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的比例;对此项工程用电给予适当补贴,减轻农民的用水负担。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6号建议的答复
 
陈秀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注民生建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将其列为民生工程之一。王三运省长在全省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带着责任抓民生工程,带着感情抓民生工程,带着智慧抓民生工程,带着精神抓民生工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 孙志刚常务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民生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市政府层层分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并与所属县(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我厅也将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次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并抽调专门力量,加强指导。各级水利部门作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牵头单位,普遍落实了部门一把手负责制。
    2、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制定并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地政府也积极响应出台了本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整体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我厅组织各地编制了《2007~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地确定了每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任务和布局,将待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建卡立档。
    3、为长期发挥工程效益,各地在工程建设之前,就明确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并在充分征求受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工程管理办法。同时,水利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与物价部门联合制定合理的水价,规范水费收缴,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好、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4、目前,我厅正积极向国家争取提高包括颍上县在内的30个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国家补助标准,以减少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同时我厅将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努力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联系电话:0551-2128057
 
 
(第407号)
关于实施宣城市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议
邰玉梅(宣城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水利厅
目前,宣城市城市防洪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分期实施。鉴于宣城市财力有限,建议省政府将宣城市城市防洪工程纳入省防洪保安工程先期实施计划,在建设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
 
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7号建议的答复
邰玉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实施宣城市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宣城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是皖东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受地形和气候等影响,洪涝灾害频繁,城市现状防洪标准仅约10~20年一遇。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施宣城市主城区防洪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005年,宣城市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完成,我厅进行了审查,并由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复。同年10月,宣城市完成《宣城市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厅。我厅对该报告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审查意见后转报省发改委。2007年元月,省发改委批复《宣城市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宣城市城市防洪工程殷村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宣城市城市防洪工程投资由宣城市自筹解决。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是我省未来一段时期水利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我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已把宣城市城市防洪工程列入重点工程之一。今后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和宣城市,对宣城市城市防洪工程进行扶持,努力为宣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联系电话:0551-2128097
 
 
(第408号)
关于要求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省级资金拨付力度的建议
邰玉梅(宣城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水利厅
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省级补助资金拨付落后于实际工程速度,建议资金安排应及时到位;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应在工程招标前下达资金计划;小型水库的建设资金拨付方式应与现行建设管理要求相一致。
 
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8号建议的答复
邰玉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省级资金拨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到位问题。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及《安徽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要求,涉及大中型水库的地方配套资金计划已与中央投资计划同时下达,市县水利部门应与本级财政部门积极沟通,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二、关于列入中央规划范围内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问题。根据财政部总体安排,我厅与财政厅分两批联合下达了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共安排了113座水库的中央补助资金。同时,为确保各地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顺利推进,对于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地方配套资金问题,我厅已多次与省发改委、财政厅进行了沟通。近期财政厅已下达了第一批安排的40座水库的省级补助资金。
    三、关于“以奖代补”问题。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行分级管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省给予部分补助。省政府高度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其中2007年第158号专题会议纪要中已明确指出“未列入中央计划的小型水库,仍按省、市县各50%的比例分担除险加固工程投资。为进一步调动各地的工作积极性,省里在批复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年度计划时,同时下达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控制在省补助资金总额的15%以内。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并经财政投资评审后,再将剩余的省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省财政将视情给予奖励”。根据各地前期工作情况,省级第一批启动资金5000万元已下达各市,其中下达宣城市41座水库共640万元资金,剩余部分我厅正在积极协调。
    四、关于“建设资金拨付方式应与现行建设管理要求相一致”问题。根据财政部和水利部有关规定,列入国家规划重点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对于列入省计划的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我厅正在拟定有关管理办法,在办法中已充分考虑到小型水库的特点,在建设程序等方面尽量简化。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联系电话:0551-2128034
 
(第409号)
关于尽快开工建设扬绩高速
江苏省界至318宣广高速的建议
岳宪生(宣城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交通厅
目前扬绩高速江苏段前期工作正在进行,而扬绩高速江苏省界至318宣广高速前期工作相对滞后,建议省政府尽快开工建设扬绩高速江苏省界至318宣广高速,并将路线走向从江苏溧阳至郎溪县岗南、凌笪、涛城、南丰至十字镇与318宣广高速相接,郎溪县出入口设在郎溪县东侧距县城城区6公里左右。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岳宪生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工建设扬绩高速江苏省界至318宣广高速的建议”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及黄山区连接线已列入《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是我省新一轮高速公路规划中加密的高速公路之一,是我省高速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北接南京至杭州高速公路及润扬长江大桥,中间与宣广高速公路、南京至宣城至杭州高速公路相连,南接铜陵至黄山高速公路、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及徽杭高速公路,延伸接屯溪至景德镇高速公路、屯溪至婺源高速公路及屯溪至桃林高速公路,对畅通省际连接,特别是加强我省与苏、浙两省的沟通起着重要作用。其建设符合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对改善我省皖南地区的交通条件,促进该地区与长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厅十分重视开展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及黄山区连接线项目的前期工作。早在2005年3月,我厅就正式下文要求开展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及黄山区连接线的前期工作(《关于抓紧开展溧阳至绩溪公路安徽段及黄山区连接线前期工作的通知》皖交计函〔2005〕28号),并于2005年11月17日向省发改委报送了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请求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皖交计〔2005〕85号);省发展改革委在对项目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预评估后,将项目建议书转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及黄山区连接线的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后,虽经省发展改革委多次催办,但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尚未同意接受本项目。我厅将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项目业主配合,密切关注项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进展情况,并要求项目咨询单位根据省公路学会、省工程咨询院专家的评审意见,继续开展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做好项目储备。
    同时,为适应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后的审批方式,我厅已要求项目咨询单位单独编制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郎溪段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再不同意接受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及黄山区连接线的项目建议书,我厅将尽快将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郎溪段的项目建议书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并继续和江苏省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早日签订省界接线协议。待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后,力争尽快开工建设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郎溪段。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期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交通事业。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交通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3623520
                          二○○八年四月一日

 
 
(第410号)
关于“扬绩”高速黄山连接线
与“扬绩”高速主线同步施工的建议
杨业峰(宣城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交通厅
“扬绩”高速黄山连接线是连接徽杭高速、沿江高速通往黄山的最便捷的旅游通道。“扬绩”高速已经国家批准,“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扬绩”高速主线开工建设的同时,同步实施“扬绩”高速黄山连线工程。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业峰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扬绩高速黄山连接线与扬绩高速主线同步施工的建议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及黄山区连接线已列入《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是我省新一轮高速公路规划中加密的高速公路之一,是我省高速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北接南京至杭州高速公路及润扬长江大桥,中间与宣广高速公路、南京至宣城至杭州高速公路相连,南接铜陵至黄山高速公路、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及徽杭高速公路,延伸接屯溪至景德镇高速公路、屯溪至婺源高速公路及屯溪至桃林高速公路,对畅通省际连接,特别是加强我省与苏、浙两省的沟通起着重要作用。其建设符合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对改善我省皖南地区的交通条件,促进该地区与长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厅十分重视开展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及黄山区连接线项目的前期工作。早在2005年3月,我厅就正式下文要求开展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及黄山区连接线的前期工作(《关于抓紧开展溧阳至绩溪公路安徽段及黄山区连接线前期工作的通知》皖交计函〔2005〕28号),并于2005年11月17日向省发改委报送了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请求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皖交计〔2005〕85号);省发展改革委在对项目预可进行了预评估后,将项目建议书转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及黄山区连接线的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后,虽经省发展改革委多次催办,但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尚未同意接受本项目。我厅将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项目业主配合,密切关注项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进展情况,并要求项目咨询单位根据省公路学会、省工程咨询院专家的预评审意见,继续开展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做好项目储备。待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后,同步开工建设扬绩高速公路及黄山区连接线。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期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交通事业。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交通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3623520
                        二○○八年四月一日
 
(第411号)
关于保护宣纸产业发展的建议
管兵(宣城代表团)
办理单位:宣城市政府
目前,宣纸产业遇到原料紧张、后继无人等挑战与危机,为更好地保护宣纸产业发展,建议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规模宣纸生产企业建立青檀林基地;组织有关部门出台改造、新建青檀林的规划,开辟宣纸原料生产运输绿色通道;劳动部门将宣纸生产工序中燎草加工、捞纸等岗位工种确定为特殊工种,职工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管兵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保护宣纸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青檀林基地建设情况
    泾县青檀林资源丰富,约6万余亩。檀皮属劳动密集型产品,2006年前,宣纸企业檀皮收购价约为每百斤250元,由于劳动力价格不断上涨,林农生产檀皮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檀皮产量不断下降。近年来,企业收购檀皮价格上涨较快。2007年收购价格为每百斤320元,2008年为每百斤410元。林农生产檀皮的积极性得到明显恢复,县内宣纸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充足。
    泾县是举世闻名的宣纸之乡,泾县委、县政府一贯重视宣纸产业原料基地建设。一是该县自2002年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以来,坚持对农户新建青檀林,从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中切块安排,优先考虑。二是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召开了全县檀皮收购专题会议,对檀皮收购和基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2008年4月,泾县政府向国家林业局申报了青檀林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二、青檀林采伐运输管理情况
    青檀林属经济林,主要用途为采枝、剥皮。檀皮是重要的宣纸原料,枝条可作矿笆及地板原料。檀皮及枝条为林副产品,不需办理林木采伐证及木材运输证。
为保护青檀林资源,泾县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一是要求县内各林业站、木竹检查站对青檀林的采伐、运输要严格执行青檀林培育技术规定,防止乱采枝条,鼓励林农及经销商将青檀皮、棍分开销售,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县林业部门对宣纸集团公司等宣纸生产企业在涉及青檀林转让、营造、规划时提供全面技术服务。三是檀皮属于林副产品,按省林业厅规定必须征收5%的育林基金,为加快青檀林基地建设,县林业部门对宣纸集团收购檀皮原则上不再收取育林基金。
    三、关于确定宣纸行业七个工种为特殊工种情况
    宣纸制造工艺大部分为手工操作,其中原料工、蒸煮工、白皮工、捞纸工、板榨工、晒纸工、烧焙工七个工种工作环境差,或对人体有毒有害,或属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但该七个工种未列入全国特殊工种目录。
2007年10月,泾县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报了《关于将宣纸行业七个工种列入特殊工种问题的请示》(泾劳社(2007)91号),市劳保局已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但因确定特殊工种的审核、审批权归国务院相关部门管理,该项工作尚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宣纸产业发展和保护的关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宣城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3-3022748
 
(第412号)
关于尽快启动溧黄高速绩溪段宁国段
项目立项及开工建设的建议
周思华(宣城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溧黄高速公路宁国至绩溪段,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宣黄高速公路项目的子项目之一。建议将该项目按《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要求,争取国家建设用地计划,同时尽快能够明确省、市两级政府各承担用地份额,并把项目建设年限逐年给予落实到位。同时,完成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的专项评估报告,并组织评审,以最短的时间获得省里核准,力争在2008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周思华等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溧黄高速绩溪至宁国段项目立项及开工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溧黄高速绩溪至宁国段公路项目,对促进皖南经济社会建设和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尤其对宣州、宁国、绩溪、旌德区域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厅积极支持该项目建设。
    该项目如获国家批准立项,则是使用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如是省里批准立项,则占用省级及省以下计划指标。从2004年开始,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并且把土地作为重要的调控手段,减少土地的供应,严格控制用地审批,所以这几年国家下达我省的土地利用计划非常有限。因此,该项目最好能获得国家批准立项。
我省在分解今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采用了18项分解因素来综合测评,最终17个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确定,是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今年计划分配,省级及省以下独立选址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计划单列并留省统一调度,只要该项目今年具备报批条件,省里将优先予以安排。
    感谢您对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希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联系电话:0551-2321222
 
(第413号)
关于实施蒙河分洪道深槽分洪工程的建议
阜阳市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水利厅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治淮规划中,根据国务院“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淮河行洪在其中游的阜南王家坝段从三个渠道蓄泄,即:淮河行洪、蒙河分洪道分洪、蒙洼蓄洪区蓄洪。在五十多年的运行中,蒙河分洪道发挥了巨大工程效益,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水情、工情的变化,也暴露出蒙河分洪道淤积严重,防洪安全受到影响;蒙河分洪道主河道窄而浅,淹没面积很大,与群众争地现象突出;汛期过后,存水较少等问题。建议在蒙河分洪道实施深槽分洪工程。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3号建议的答复
 
阜阳市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濛河分洪道深槽分洪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濛河分洪道是淮河干流重要的分洪河道,在历次大洪水中为淮干分洪发挥了重大作用。濛河分洪道比较宽阔,不分洪时大部分土地可供利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当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需求的增长,研究濛河分洪道深槽分洪工程等综合整治问题十分必要。
    目前,我厅正在组织省水利学会开展濛河分洪道综合治理研究,现已完成《濛河分洪道整治初步研究任务书(初稿)》。研究内容包括阜南县濛河分洪道周边地区,研究重点是濛河分洪道、淮河干流和其他相关地区的关系,建议中提到的深槽分洪工程也是研究内容之一;研究目标是针对当前濛河分洪道地区在防汛调度、水土资源利用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按照人水和谐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研究下一步濛河分洪道的治理方向与思路,拟定合理的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我厅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研究进度,争取早日就濛河分洪道的运用与治理提出科学的建议。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联系电话:0551-2128036
 
 
(第414号)
关于将兴建安徽省侨联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基地
列入我省“861”行动计划的建议
王如达(阜阳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侨联组织作为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我省至今没有一处归侨侨眷和华侨侨胞的活动基地,建议抓紧立项兴建安徽省侨联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基地,并纳入“861”行动计划;在省政务新区或滨湖新区划拨土地30亩,土建费用采取拨款与省侨联自筹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4号建议的答复
 
王如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兴建安徽省侨联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基地列入我省“861”行动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侨联组织作为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联系,增进交流,宣传和推介安徽,以侨引侨、以侨引资、引智等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关于“抓紧立项兴建安徽省侨联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基地,并纳入“861”行动计划”。请省侨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只要项目申报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建设资金落实,我们将积极做好立项审批并列入“861”行动计划。
    二、关于“在省政务新区或滨湖新区划拨土地30亩,土建费用采取拨款与省侨联自筹相结合的办法解决”。由于涉及土地和规划政策,请联系合肥市政府帮助解决。同时,鉴于省侨联属于群众组织,建设资金主要靠自筹解决。
    最后,感谢你对我省经济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
联系电话:0551-2602762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415号)
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专项经费的建议
马亚杰(铜陵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
地方人大外事工作是新时期我国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随我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省人大外交工作不断拓宽,为我省的改革开放招商引资做出了积极贡献。多年来,由于外交经费的缺乏,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省人大外交工作的进一步拓宽。建设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外交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4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马亚杰等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外事专项经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人大外事工作不断拓展,对外交流日益增多,为我省改革开放事业以及招商引资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外事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等外事活动管理工作,今年3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对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计划报批制度、强化任务审批、严格经费管理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在经费管理方面,《规定》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预算规模,纳入专项预算管理。
    我省省直机关出国人员经费实行分级次管理: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人员出国经费由省财政核定预算规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核报;出访护照签证费及副厅级以下人员出国经费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从公用定额中自行安排解决。这一规定和标准对所有单位都是统一的,也符合中央关于严格出国经费管理的要求,且每个单位的出访任务年初无法预计,须根据工作需要由省外办统筹安排,出访经费也会随着出访任务的变化而变化,故不宜对省人大常委会另行安排专项出访经费。
对于一些外国议会等来访接待费用以及对外宣传等费用,省财政每年都专项安排,纳入省外办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对于经省领导批准安排的省人大常委会一些特殊的外事活动经费开支,省财政将按程序通过预算追加解决。随着我省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好地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项外事活动。
    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行政处
联系电话:0551-5100253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第416号)
关于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
杨增标(阜阳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妇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议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加快解决。
 
关于对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心,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妇联组织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将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纳入家庭教育和小公道德建设工作,以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解决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等问题为切入点,努力为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好事、办实事,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各级妇联组织结合工作职能,先后开展了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状况的调研,召开有关部门的座谈会、走访留守儿童家庭,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呼声和意愿,针对留守儿童成长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有效建议,争取党政领导重视。
    二、省妇联制定下发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实施意见,将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纳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确定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3个相关部门推出了“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拟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省家庭教育暨小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内容。省妇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以强化政府行为,动员社会支持,提高家长素质为着力点,切实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有效解决。一是实施“四大行动”,即“共享蓝天”支持行动、维权行动、关爱行动和宣传行动;二是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工程”、推广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度;三是通过项目带动,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提高服务实效。各地推动建立了1300多个留守儿童文化活动室,命名了300多所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发展了2000多支关爱留守儿童的爱心志愿者队伍,招募志愿者17000多名。
    三、各地创新活动载体和服务形式,丰富活动内涵,以“双合格”家庭育人工程、小公民道德建设、“知荣辱、促和谐、同成长”等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关爱留守儿童以及留守儿童自主参与、自我教育、亲子互动、共同提高的主题实践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广泛动员和组织留守儿童和家长互动参与,增进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联系。
    四、发挥各级各类家长学校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父母和临时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庭教育讲座、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咨询,建立家校联系平台,及时交流信息,制定管理措施。各级妇联还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了各类培训班,培训了一批面向留守儿童家长,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和理念的骨干,向广大家长宣传《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等,帮助他们了解父母对未成年人的责任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自觉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模范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省委组织部专门下发明传电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集中时间,逐镇逐村对留守儿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采取设置党员关爱留守儿童岗、结对帮扶、关爱承诺等办法,切实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组织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措施,并结合每年一次的“三级联创”活动考核,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成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核。
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从责任落实、方法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一是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初中学校建设工程。2004年至2007年,投入资金2.5亿元,建设了413所寄宿学校,新增寄宿生6万多人。2007年开始,启动农村初中建设工程,全省计划总投入6个亿,分期分批建设407所寄宿初中。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有寄宿学生的学校2900多所,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保证留守儿童的寄宿,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和监护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二是建立留守学生详细档案,摸清留守学生基本情况,确立重点帮扶对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帮助和指导。三是设置“亲情电话”,加强学生、家长、临时监护人、老师之间的联系。四是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利用校园网络等教育资源,开设知心信箱、心灵驿站等,建立沟通心灵的绿色通道。五是丰富学生生活,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让留守儿童体会集体的关怀、成长的快乐。目前,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已经成为我省农村中小学校一项重点工作。
                                   安 徽 省 妇 联
                                   2008年5月4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妇联
联系电话:0551—2608733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增标、刘辉、蒋灵、彭学生、李景敏、李影、杨彩侠、蔡静、苗秀兰、王林坤、陈秀华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全省农村外出务工人数约1100万人,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日渐突出,为政府和社会所高度关注。据我厅2007年11月调查,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约280多万人,占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38%左右,其中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近50%。
    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在对全省留守儿童教育现状进行大规模调研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从责任落实、方法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一是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初中学校建设工程,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2004年至2007年,投入资金2.5亿元,建设了413所寄宿学校,工程实施后,新增寄宿生6万多人。2007年开始,启动农村初中建设工程,我省计划总投入6个亿,分期分批建设407所寄宿初中。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有寄宿学生的学校2900多所。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保证农村留守儿童的寄宿,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和监护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二是建立留守学生详细档案,摸清留守学生基本情况。确立重点帮扶对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帮助和指导。三是设置“亲情电话”,加强学生、家长、临时监护人、老师之间的联系。四是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利用校园网络等教育资源,开设知心信箱、心灵驿站等,建立沟通心灵的绿色通道。五是丰富学生生活,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体会集体的关怀、成长的快乐。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551-2831834
 
(第417号)
关于农村桥涵急待修复的建议
郝云波(阜阳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交通厅
农村桥涵年久失修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靠群众集资或乡村两级筹资难以解决桥涵修复问题,建议省政府给予更多关注,并加大投资力度,帮助解决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郝云波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农村桥涵年久失修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急待修复的建议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具有普遍性和针对性,符合客观实际。当前农村公路上很多桥涵为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交通部门或水利部门修建,年久失修。随着车辆的增长,桥体损坏和破损较为严重,确实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对于交通部门负责的桥梁,我厅一直都予以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市区交通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通行安全。2003-2005年结合全省农村公路国债、通达项目建设,贷款筹集桥隧建设补助资金约9亿元。根据交通部《2008年农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见》要求,我省今年将启动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目前我们正在进行路网危桥普查,建立全省公路桥梁管理数据库,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消灭县道中桥以上、乡道大桥以上的危桥。
按照《公路法》以及国务院国办发49号《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及省政府皖政办7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对于县道中桥以下、乡道大桥以下的危桥,应以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主,加强管理和投入,通过日常养护和安排养护工程来延长使用寿命,确保桥梁安全。我们将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模式,推进农村桥涵改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走上安全路、放心桥。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期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交通事业。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交通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3623520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第418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建议
郝云波(阜阳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由于当前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三十年不变,三十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在新形势下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同时以多块地、小块地的形式承包,给机械化耕作、收割、管理、施肥及规模化经营流转带来相当不便。建议省人大应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土地小范围调整的地方法规,以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满足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实际需要。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郝云波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土地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以利新农村建设实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议案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方面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建议以农业、林业部门解释为主。
    我厅认为,该议案针对当前农村工作实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等方面,就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的,可以依法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调整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和发包方依法收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同时还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情况下,经平等协商、自愿、有偿,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承包地可以依法集中连片流转,涉及多个承包方的,受让方应当与每个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联系电话:0551-2321346
 
(第419号)
关于统一全省公务员的阳光津补贴工资标准的建议
王如达(阜阳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
自2007年起执行的公务员阳光津补贴,在安徽的不同的地方人为造成了很大的差距,形成了新的人为性分配不公,建议应统一全省同级别公务员阳光津补贴工资标准,使全省从事同级别国家事务管理的公务员享受相同的工资收入。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4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如杰等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统一全省公务员的阳光津补贴工资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逐步理顺社会收入分配关系,建立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社会收入分配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且呈继续扩大的态势是现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突出问题。这种状况是由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决定的。我国刚刚踏入工业化发展中期的门槛。根据国际经验,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收入差距才会逐步缩小。
与全国一样,我省各市、县的之间的收入差距,虽受自然资源、人口、历史等因素影响,但经济发展水平仍是决定性的因素。这决定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实现规范秩序,缩小差距的改革目标,需要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分步推进。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统一部署和政策规定,采取措施调节差距。一是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不同地方之间的收入差距,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设置市级津贴补贴调控线,对津贴补贴发放水平超过津贴补贴调控线的市征收调节金。逐步将不同地区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二是以行政手段为主消除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同级政府不同部门实行基本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三是对低收入的地方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综合处
联系电话:0551-5100239
 
(第420号)
关于制定安徽省“新农村建设”土地使用办法的建议
许新华(阜阳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使用的矛盾加大,如耕地保护计划不能突破,三十年土地承包不变,使拆迁难度加大等,急需制定安徽省“新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办法”,以利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许新华等代表:
    您们在省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制定安徽省新农村建设土地使用办法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据调查,我省农村居民点用地1540万亩,人均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已经超过国家确定的农村居民点用地上限标准。我省现有农村住户1201.98万个,总体来说村庄居民用地布局分散,土地利用粗放,农村空闲住宅约占10至15%。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均为农村建设预留了一定数量的土地。新农村建设可以按照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原有的预留地,整理、改造旧村庄用地。经测算,通过向中心村、集镇集中和村庄整理,我省至少可以腾出400多万亩土地用于各项建设。
    二、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对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及宅基地面积标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有的市、县还制定了具体办法或规定。2006年至2007年我厅在全省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情况调查,召开了立法座谈会,起草了《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2007年12月25日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查,省人民政府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列入了2007年规章制定计划。我厅将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立法调研、论证、预审等工作,争取2008年出台《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三、关于农村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十五期间我省开发复垦整理土地项目9295个,新增耕地面积100多万亩,其中国家批准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92个,投资15亿多元,新增耕地10万多亩。2007年启动了120个省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总规模137.6万亩,总投资20.9亿元。2003年我省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各市也结合当地实际编制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目前各地正在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
    四、2005年国土资源部批准我省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省,开辟了建设用地的新渠道,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缓解了用地矛盾。2006年8月30日省政府公布了《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我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通知》,2007年经依法批准建设用地置换4万多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建设用地置换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发展的空间,也基本保证了当前农村各项建设的用地需求。
    五、据我们调查,我省确有一些地区两轮土地承包过程中将宅基地与农用地(耕地、林地、园地等)一并作为承包地发包给农户,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30年不变,这一做法客观上影响了农村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用地使用、流转。从法律上来说,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物权,我省一些地区将宅基地与农用地一并承包给农户有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应予纠正。由于土地承包政策及合同管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土地承包问题建议转由省农业委员会研究处理。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联系电话:0551—2321227
 
(第421号)
关于尽快兑现我省高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建议
黄少华(芜湖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后,高校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至尽未兑现,甚至尚未出台有关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影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现有教师队伍的稳定。建议要尽快出台高校教职工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应由政府解决,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确保工资改革的平稳进行。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4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省人事厅:
    现对黄少华等12位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兑现我省高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建议,提出以下意见:
    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高校教职工绩效工资问题,省财政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根据国家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规定,保障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平稳运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综合处
联系电话:0551-5100239
 
 
(第422号)
关于解决我省公办高校债务问题的建议
黄少华(芜湖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财政厅
目前,我省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银行债务问题,建议加大省级财政对教育事业投入力度,使政府教育投入占GDP比例逐年提高;参照外省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高校债务问题。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少华等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设法解决我省公立高校债务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实事求是的反映了我省高校债务的总体情况,以及高校债务可能引起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省财政也一直高度关注高校债务问题,为保证高等教育的持续,从2000年开始,省财政为我省高校安排了高校建设性贷款贴息资金2.6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高校还贷压力作用。当然由于我省高校规模扩张过快,各高校举债的方式不同、数量多少不一,所造成债务的还贷方式、合理程度与还贷的压力大小也不尽相同,这些都不同程度的给各高校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也制约了我省高校的良性发展。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提高财政投入教育经费的比例和安排政府还贷专款的建议,是解决高校债务的一个有效途经。我厅将根据财力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高校债务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办法,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措并举,逐步解决高校债务问题,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联系电话:0551-5100426
 
(第423号)
关于对肖砀两县基本农田内涝治理的建议
郑玉美(宿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宿州市政府
肖县、砀山是农业大县,是我国优质冬小麦生产基地。近年来,由于农村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大多数农田水利长期失修,沟渠不通,造成内涝。雨季农田被水淹没,多处村庄被水围困,不能出行,粮食也大幅度减产。建议: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本省财政支出90%,地方财政和群众集资10%,修建畜水池和小型水库;2、选派水利科技人员调查研究,解决夏季农田内涝的问题;3、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农田水利保护条例。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3号建议的答复 
郑玉美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萧、砀两县基本农田内涝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起,由于农村经济体制的变化,乡镇行政机构的变革,农村积累工的取消,国家水利建设的投资方向偏向于大江大河,受这些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市农村排灌工程无法得到正常的维修和管护,遭到不同程度地毁坏。砀山县、萧县属沙质土壤,河、沟极易淤积,同时受1999年、2000年、2001年连续三年旱情的影响,大部分中、小沟和部分大沟、小河道的滩地、堤防被耕种,加之大、中、小沟上的生产路坝、界坝等堵坝众多,面上排水系统严重受阻,每年汛期暴雨过后,都导致田间积水,灾情加剧。2003年全市遭遇严重洪涝灾害,其中砀山县、萧县内涝严重。2003年以来,两县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冬春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干部群众大力开展水利兴修,恢复了部分排水系统,但大部分地区排水工程标准仍然很低。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不仅存在于砀山县、萧县,这种情况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都很普遍。近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宿州市水利局对全市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了《宿州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宿州市市情提出了《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下一步拟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萧、砀两县基本农田内涝问题:
    一、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用五年时间修复现有老化失修的水利工程,畅通排水系统,建成功能完备的农田水利体系,使全市712万亩耕地基本达到旱能灌、涝能排。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农村水利投入保障机制。一是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加强防洪保安工程建设。二是加大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投入力度,包括加大财政投入、农民“一事一议”筹资、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足用活农业开发项目资金,从产粮大县补贴中安排一定资金,用活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利用土地复垦项目资金。三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大力吸引社会投资。
    三、坚持规划先行,逐步完善农田水利管理机制。一是组织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2008年编制完成县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二是制定县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自然状况、经济条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办法。三是制定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界定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管理权限,明确管理责任,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有一个明确的操作规程。
    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政策保障、资金扶持、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等职责。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0557-3060601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424号)
关于政府要拿钱把好教师留在农村的建议
王庆习(宿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教育厅
近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农村的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但相比较之下,农村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状况则令人担忧。目前农村教师工作量大、待遇低、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影响了农村教师从教的积极性。建议国家和省财政要出资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把好教师留在农村。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庆习、陈建东、黄启明、王美荣、杨杰、顾景梅、王淑芹、毋保良、刘文利、杨念恩、薛志耘、许继侠、任淑英、郑玉美、黄永丰、吴秀芝、胡桂芹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政府要拿钱把好教师留在农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些年来,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农村的办学条件逐步得到了改善,但相形之下,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我省北方一些地区,农村教师待遇偏低,影响了教师积极性的发挥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薄弱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几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教育,省教育厅也一直把农村教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把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列为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关于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关心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自2001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以县为主”统一发放,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为保证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以县为单位统一农村中小学教师津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03〕22号),该通知规定:从2003年7月起,各地要以县为单位,统一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县直单位公务员津补贴的发放标准,凡发给县直单位公务员的津补贴,必须同时发给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同等待遇,实行统一发放。
2007年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中小学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人发〔2007〕70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即您信中所说阳光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政策,并已着手进行全面调查测算。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尽快落实到位。届时,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将会有一定提高。
    二、关于设立农村教师特设岗位问题
    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省教育厅多次组成调研组深入到阜阳(临泉)、亳州(利辛、蒙城)等皖北市县就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引起省领导高度重视和关注。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省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实施“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行动计划”,招聘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到教师缺额严重的农村初中和小学任教,实行合同管理,每人服务期为3-5年。服务期满后,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实行二次就业。
    您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帮助,省教育厅将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和协调力度,力争在解决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年龄老化问题等方面制定出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551-2822080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庆习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政府要拿钱把好教师留在农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当前很多农村教师因住房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教师的生活,甚至影响到教师队伍的稳定。如何积极稳妥地解决教师的住房困难,一直是各级政府认真思考的问题,你提出的在中心镇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教师安居小区给我们一定的启发。但鉴于现行政策及条件制约,目前,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通过住房分配货币化形式,如: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措施,促进教师住房条件的改善。
    在今后中心镇规划建设中,我们将认真研究你的建议,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的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农村教师的居住条件。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建设厅
联系电话:0551-2871525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第425号)
关于加大对重点新闻网站中安在线扶持力度的建议
汪家驷(宿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编办、省财政厅
中安在线作为我省唯一的重点新闻门户网站,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成为省级的主流媒体。由于财政投入少、基础力量薄弱,导致影响力不足,与主导网络舆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建议省政府在安排资金使用上给予中安在线每年至少500万元的投入,并安排解决50名左右的人员编制。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省财政厅: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5号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汪家驷代表在《建议》中提出,为加大对省重点新闻网站中安在线的扶持力度,应“参照全国同类的省级重点新闻网站编制情况,安排解决50名左右的人员编制”。中国安徽在线网站(简称中安在线)于2006年经省编办批准成立,为安徽日报报业集团直属县级事业单位,现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其主要职责是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中安在线网站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作部署,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目前已成为影响较大的省级主流媒体和重点新闻门户网站。为促进中安在线的发展和做大做强,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其中也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和增加人员编制。对此,安徽日报报业集团也曾来文要求增加编制。我办研究后认为,拟通过内部挖潜从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内部调剂编制解决中安在线增编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外,事业发展需要增加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应在现有总量中进行调整。二是安徽日报报业集团现有事业编制900多名,通过内部调整是可以调剂出事业编制用于中安在线的。三是按照中央和省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精神,目前对机构编制管理基本采取“撤一建一”和不新增机构编制的原则,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人员编制的,也大多采取内部调剂的办法解决。我办将继续积极与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协商,帮助其调剂解决中安在线所需人员编制。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2601602
 
                                          2008年3月19日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汪家驷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重点新闻网站中安在线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要求省委、省政府在人员编制和资金上加大对中安在线新闻网站的支持力度,我们认为很有必要,意义也很大。今后,省财政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结合财力状况,继续给予支持,为重点新闻网站做大做强创造条件。
    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联系电话:0551-5100249
(第426号)
关于引导农村耕地合理有序流转的建议
朱士宇(宿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农委
我省皖北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式,已严重制约农业集约化、机械化、产业化的发展,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政策。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朱士宇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出台鼓励机制和引导农村耕地合理有序流转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在农业生产中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按照经济规律和市场配置资源规律,应该使土地这种生产要素流动起来,按贡献参与分配,使土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获得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但是,鉴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土地不可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其资源要素市场配置规律进行流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力。而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二、三产业的崛起,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促使了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打破了农村土地固定经营权的模式。实践证明,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解决人地矛盾,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农业生产力的再次解放和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省政府对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农委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皖农[2007]139号),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范了土地流转的程序和经营形式,并对土地流转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引导我省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为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积极稳妥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我们于2008年在舒城、墉桥、宣州、濉溪、太和等地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并要求其它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土地流转试点。通过试点积累实践经验后向全省推广,以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三是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为推动健全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我们于2008年3月在濉溪、怀远、繁昌、霍邱、当涂、定远、灵壁、颍上、宁国、太湖、利辛和黄山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以便及时化解和调处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和纠纷,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顺利进行。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有什么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二○○八年五月四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委经管处
联系电话:0551-2654715
 
(第427号)
关于要求省政府制定优惠政策
加快皖北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建议
杨念恩(宿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省政府对皖北既宿州市一直都很关心和支持,但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原因,造成了皖北特别是宿州市原有的经济总量小,第一产业比重大、工业基础薄弱的现状。建议省政府加大对皖北地区支持的力度,在制定全省经济发展政策中,加大政策扶持,财政给予支持,项目和人才上给予倾斜。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7号建议的答复
 
杨念恩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省政府制定优惠政策、财政支持、人才项目倾斜,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皖北及沿淮地区的经济发展。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1、出台了推进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2001年9月、2004年8月、2006年4月,省委省政府在宿州、蚌埠、淮南市分别召开了3次高规格的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座谈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后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01〕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皖发〔2006〕15号文件)。
    2、成立了相应的机构。2001年10月,省政府成立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协调小组(皖政办秘〔2001〕73号),常务副省长和2名副省长分别任协调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3、编制了《沿淮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12月31日,省政府以皖政〔2006〕112号印发了《沿淮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该《纲要》是“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内,指导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4、设立了专项发展基金。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意见》(皖发〔2001〕19号)精神,“十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皖北和沿淮地区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银行贷款贴息。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财政贴息也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到2005年增加到3200万元,2006年资金总额又增加到6000万元。2002-2007年共安排项目810个,累计安排贴息资金24200万元。
    5、省直各部门分别从政策、资金、项目、基础设施、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了对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的支持。经争取,蚌埠、淮南2市列入比照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范围,怀远等14个县列入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2007年,省里加大了对皖北地区的投资力度。淮南顾桥、淮北许疃、宿州的华电一期、淮南田集电厂一期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成投产,皖北及沿淮地区煤电工业的优势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淮北的临涣一期3号焦炉已经建成投产,淮南煤化工新区已经开工建设,煤化工产业发展加快。阜合高速北段建成通车,奎濉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基本竣工,青阜铁路改造、颍上船闸、淮北大堤加固、沙颍河近期治理等工程进度加快,京沪高速铁路蚌埠段、合蚌客运专线、大庆路淮河大桥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皖北及沿淮地区的基础设施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基础和后劲不断增强。省财政对皖北及沿淮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也逐年增加。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皖北及沿淮地区人民群众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经济发展正在进入持续较快增长的良性轨道。但与全省及周边地区相比,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总量仍然偏小,人均经济指标仍然偏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缓慢。
    皖北及沿淮地区当前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政策的实施,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趋势加强,煤、电等优势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发达地区劳动密集性产业转移速度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而灾害频繁,人口与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生产要素投入不足,公共财政严重不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传统竞争优势减弱,区域竞争更加激烈等问题是今后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皖北及沿淮地区的发展,要按照分类指导、差别化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核心,以调整结构、夯实基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环境为重点,以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着力点,通过皖北及沿淮地区自身努力和省直部门大力扶持,化解制约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得更好更快。为此,今后拟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投资力度。皖北及沿淮地区国民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及投资率应保持较高水平。今后一段时期采取的投资政策主要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筹措建设和发展资金。支持和帮助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努力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鼓励和支持各级金融机构加大对皖北及沿淮地区的投资力度,积极迎接南京经济圈、黄淮海经济圈、长江三角洲经济圈资本转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实现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筹集建设资金,确保牵动性大的重点项目开工投产。优化投资结构,合理安排建设资金,强化财政投资项目管理。
    2、加快工业化进程。坚持以发展煤炭、电力、化工等重化工业和生物化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带动皖北及沿淮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科学、合理规划皖北及沿淮地区产业布局,尽快建设一批煤炭、电力、重化工和生物化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促进主导产业的快速形成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强区域和企业联合,积极寻求与国内其他地区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在发展皖北煤炭、电力、重化工业上的战略伙伴关系。积极支持区域内大企业低成本扩展,做大做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引导中小企业联合重组,努力提高中小企业的配套协作水平和规模。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发展重点产业集群,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大力拓宽融资渠道,保证重大工业项目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区域内重大项目的指导和支持,确保重大工业项目、农业项目、基础实施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积极将皖北及沿淮地区规划建设的重大项目列入省861行动计划,减少审批或核准环节。加强对开发区发展的分类指导,重点支持开发区道路、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中小企业在开发区内做大做强,引进有利于发挥当地资源和劳动力优势的企业在开发区安家落户,形成产业链条。完善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咨询机构、会计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积极争取国内外大企业到区域内投资建厂。扩大对外开放和实施“东向”发展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资金、项目、技术、设备、人才的引进,做好引进技术和产品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省对皖北及沿淮地区实行适当倾斜的土地政策,增加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基本满足皖北及沿淮地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需求。充分重视并认真解决皖北及沿淮地区水资源缺乏和污染问题。通过工程措施,实现洪水、雨水、污水资源化,并认真实施各类节水措施,统筹解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排灌及城乡防洪排涝等问题,确保皖北及沿淮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农业政策体系建设,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农民种粮直接补贴政策,对主要农产品实行优质优价、保护价收购,增加农民种粮积极性和收益。要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以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为切入点,建立起土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等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面向农村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行政机构改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尽快实现皖北及沿淮地区村村通油路(或水泥路)的目标,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竞争意识,树立抢抓机遇、自主创新、争先进位、奋力崛起的观念,认真学习浙江、江苏等沿海地区发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东向发展战略,围绕工业兴区、工业立市、工业立县的发展思路,加强同周边地区的联系。实行东进西扩南下北上,主动融入南京经济圈、黄淮海经济圈、长江三角洲经济圈,承接产业和资本转移,充分发挥本地区农业、能源、矿产、人力、市场等优势,优化投资环境,实现无缝对接,大力促进皖北地区大开放战略的实施。支持、鼓励、引导省内发达地区和大型企业对口帮扶皖北地区相关市、县、企业,全面推动皖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要取得国家层面更大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深入研究缩小皖北及沿淮地区与其他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需要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措施。二是加大政府财政性转移支付力度。研究设立针对皖北及沿淮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强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重点用于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贷款贴息等方面。三是在融资渠道、项目安排、技术扶持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今后,我委将一如既往地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宿州市加快发展。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省经济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
联系电话:0551—2602783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念恩等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议省政府制定优惠政策,财政支持、人才项目倾斜,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支持方面。2001年9月、2004年8月、2006年4月,省委省政府在宿州、蚌埠、淮南市分别召开了3次高规格的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座谈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后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01〕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皖发〔2006〕15号文件),在政策上给予了皖北地区较大支持。2006年12月31日,省政府以皖政〔2006〕112号印发了指导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沿淮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同时,经争取,蚌埠、淮南2市列入国家比照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范围,怀远等14个县列入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
    二、关于资金支持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意见》(皖发〔2001〕19号)精神,“十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皖北和沿淮地区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银行贷款贴息。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财政贴息也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到2005年增加到3200万元,2006、2007年资金总额又增加到6000万元。2002-2007年共安排项目810个,累计安排贴息资金24200万元。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方面,2007年我省下达皖北地区产粮大县奖励奖金4.99亿元,占全省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62.2%。同时,皖北地区一直是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较多的地区,近年来,随着省财政对下转移支持力度的加大,皖北地区获得的转移支付资金也逐年增加,2007年省对市县增拨2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其中皖北地区占了10.7个亿,占全省总额的53.6%。
    三、关于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方面。2007年,省里加大了对皖北地区的投资力度。淮南顾桥、淮北许疃、宿州的华电一期、淮南田集电厂一期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成投产,皖北地区煤电工业的优势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淮北的临涣一期3号焦炉已经建成投产,淮南煤化工新区已经开工建设,煤化工产业发展加快。阜合高速北段建成通车,奎濉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基本竣工,青阜铁路改造、颍上船闸、淮北大堤加固、沙颍河近期治理等工程进度加快,京沪高速铁路蚌埠段、合蚌客运专线、大庆路淮河大桥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皖北地区的基础设施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基础和后劲不断增强。
四、关于建立帮扶工作机制方面。为支持皖北地区发展, 2001年10月,省政府成立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协调小组(皖政办秘〔2001〕73号),常务副省长和2名副省长分别任协调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皖北经济的发展。
    感谢您对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预算处
联系电话:0551-5100399                      
 
(第428号)
关于新农村建设中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建议
杨杰(宿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科技厅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探索依靠科技解决新农村建设问题的制度创新。建议从政府部门选派科技素质较高的人才作为特派员,为他们保留原岗位和工资、福利待遇,制定各方面的扶持政策和激励(奖励)措施,鼓励他们到农村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和服务,甚至开展科技创业,并允许从中获取相应的利益回报,借此推动农业新技术的利用以及农业经济的发展。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杰等各位代表:
    你们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新农村建设中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04年,我省获准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几年来,各试点市、县(区)都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形成了一套选派落实、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机制,促进了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合力推进创业行动的工作机制,2007年2月,省科技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目标任务、选派原则、主要模式及特派员的管理和保障措施,同时要求各地积极创新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目前,全省已选派科技特派员1500名,分布在35个县(市、区),234个乡镇、村和343个农业企业及示范基地;选聘了省内外8个高校院所10多个学科的130多位专家教授,针对一些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建立了48个科技专家大院,这些专家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带资金,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创业与服务“三农”活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各市县在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践中,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积极性,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如宿州市埇桥区制定了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就明确在职人员被选聘为科技特派员的,实行“原职级、专业技术职务、编制、工资”四不变;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的任务、目标,规定经考核任务完成较好、试点单位满意,可享受该区下派镇村干部待遇,由政府补助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对领办、创办、参办各类经济实体的,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应用技术研发资金、优先选拔使用等。
    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几年来,在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安徽、创新型安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还是处在探索、规范和提高阶段,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研究你们的建议内容,按照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试点工作内容,完善和落实政策措施及评价、激励机制,使之成为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鼓励、支持各市县根据区域特色,探索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通过体制机制及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促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试点工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正。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2613143
 
(第429号)
关于新农村建设要抓好长远规划的建议
王庆习(宿州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农委
我省各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因为缺乏长远规划,造成了资源浪费,建议新农村建设村镇必须成立村镇建设规划领导小组,对村村通工程和农民建房做出统筹规划;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新农村建设要按程序办事。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庆习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新农村建设要切实抓好科学长远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的,我省农村量大面广,长期以来村庄建设缺乏规划引导,给人以散、乱、差的印象。因此,我们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把规划先行、统筹发展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要求各地按照科学性、特色性和整体性的要求,认真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严格组织实施,以规划统筹各项建设,促进合理布局,指导科学发展。
    2006年3月,省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农工〔2006〕3号文件,转发了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千村百镇示范工程”村镇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全省有近50%的村镇都开始重视并组织实施村庄规划。但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村镇,出现落实规划难的问题。您所提的3点建议,我们认为很符合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是解决当前新农村建设规划落实不够的重要举措。应当看到,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的农民群众,落实农村规划也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我们相信,经过各级政府的积极主导推进,在广大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推动下,我省新农村建设规划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必将得以解决。
    作为全省新农村建设具体办事机构,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感谢您对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吸收采纳您的建议,。
 
二○○八五月六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办
联系电话:0551—2612629
 
(第430号)
关于206国道高河城区段改线的建议
谢文生安庆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交通厅
     206国道高河段处在合肥连接皖南地区及安徽连接江西等省的运输动脉上,怀宁县城从石牌镇迁址到高河镇后,发展迅速,给206国道的交通通畅和交通安全带来很大的压力,经省政府同意,市政府批准的新县城总体规划已将206国道高河段改线列入重要内容之一。建议省政府及主管部门加大项目支持力度;设计应尽量离开规划区,防止随着发展再次出现穿城而过的局面;资金来源请省交通部门给予支持。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谢文生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430、494号代表建议“关于206国道高河城区段改线的建议”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国省干线公路街道化问题已经引起交通部门的高度重视。
    国省干线公路主要是连接中心城市、主要城镇之间的公路,与市政道路承担的交通功能是不同的,交通公路部门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一般离城区都有一定距离。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城市沿路或骑路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街道化问题。这些路段慢慢地演变为市政道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人车混杂、交通拥堵的状况。过去几年,地方政府纷纷要求进行改线,而交通公路部门投入大量资金改线后又重复出现同样的现象。
我们认为,一方面公路事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交通部门十分理解地方各级政府要求加快公路交通建设的强烈愿望,另一方面,当前交通公路部门债务负担沉重,建设资金十分短缺,国省干线公路的路产路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国省干线公路无偿转变为市政道路后,还要交通公路部门投资建设绕城段公路,这远远超出了交通公路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承受能力。
    对于已经出现的这一全省共性问题,我们意见是,要依照《公路法》,实事求是地对待和解决。目前地方政府提出的国省干线公路改线问题,都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属于市政道路建设的范畴,应由市政部门建设,交通部门可以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交通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从公路和城镇规划开始就要做好衔接,尽力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我们也已经要求省公路局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问题的研究,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安排和要求,增加投入力度,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步伐,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国道206高河城区段改线的问题
国道206怀宁段全长36.3公里,路基宽22米,路面宽15米, 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全线最小平曲线半径为250米,大于二级公路平面线形圆曲线最小半径极限值125米的标准。2007年交通量观测数据显示,国道206怀宁段混合交通辆为7597辆/日,而双车道二级公路适应交通量为5000-15000辆/日。高河大桥为石拱桥,桥梁全宽为15米,其中行车道宽为13米,两侧人行道宽为2×1.0米,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依据现有道路和桥梁技术标准,国道206怀宁段及高河大桥均能够满足该区域交通量通行要求。
    对于你们提出的高河城区段改线问题,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宣传,贯彻落实《公路法》,依法治理穿集镇路段,缓解国道206高河段交通拥堵的状况。如怀宁县政府从地方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角度加快实施改线,我厅将做好协调与配合工作,并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期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交通事业。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省交通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3623520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第431号)
关于撤消宜九公路收费站的建议
史青年(安庆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交通厅
宜九公路一期工程打通了望江县的东向通道,但位于皖河大桥附近的宜九公路收费站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望江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环境,增加了望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收费也极不合理,当地群众强烈要求撤销该收费站。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史青年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撤销宜九公路收费站的议案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撤销收费站问题。
    为改变望江交通落后状况,安庆市、望江县积极要求修建安庆至望江段公路,交通公路部门通过银行贷款筹集修路资金,完成了该路的建设任务。该路的建成通车完善了全省的公路网,从根本上改变了望江交通落后的状况,改善了当地的投资环境。
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有关规定,经过省政府批准,安九公路设立了安望段收费站,对通行安九公路安望段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收费路段的还贷、管理和养护等支出。目前,该收费路段仍有部分贷款没有还完。如撤销收费站点,该路未还贷款和每年公路养护需要的资金将无法筹集,最终影响该路段通行效率,也会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将督促安庆市公路部门加强收费站管理,控制管理支出,待该路贷款还完后立即报经省政府批准撤消该收费站。如果国家交通运输部出台新的收费站政策,按照新政策规定办理。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问题。对于普通公路收费站周边区域的车辆,我们按照省政府在收费站设站批文中的规定对一定区域的车辆出售月票。此项政策的出台既考虑到收费站收费还贷的要求,又兼顾了收费站周边区域车辆频繁往来收费站的需要,是一项对特定区域的车辆实施优惠的政策。具体到安九公路安望段收费站,安庆市区籍的车辆可以购买月票。我们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售月票,如果存在超范围出售月票情况,请向我们举报,我们将认真查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期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交通事业。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省交通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3623520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第432号)
关于尽快开工建设望江长江公路大桥及其接线工程的建议
黄晓武(安庆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交通厅
目前,望江长江公路大桥已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咨询评估和交通部的专家审查,北岸接线已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同时济广高速安徽省内除该项目外,均已建成或即将建成通车。为此,建议:1、2008年尽快开工建设潜山至东至段,以便济广高速安徽省境内全线贯通,发挥效益。2、积极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同时,组成专门班子,争取国家发改委对望江长江公路大桥早日立项,2008年开工建设。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晓武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工建设望江长江公路大桥及其接线工程的建议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望(江)东(至)长江公路大桥及其接线工程是交通部在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时确定的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也是经过我省的国家高速公路尚未开工建设的路段。
    望江长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推进缓慢主要是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增多,造成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进而影响项目进度。
为推进望(江)东(至)长江公路大桥及其接线工程等跨江通道项目的前期工作。我厅安排专人在交通部负责催办项目审批工作。项目业主(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也成立了大桥处,专门负责跨江通道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目前,望(江)东(至)长江公路大桥已通过中咨公司的评估,交通部的行业评估意见在今年3月中旬可报至国家发改委。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正在同步开展之中。大桥北岸接线工程已获省发改委批复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其相关专题的研究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其前期工作进度可确保与大桥同步。
    下一步,我们将与项目业主一起,配合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该项目审批所需的各项支撑性要件,加快项目前期审批进度,并交叉开展相关的工作,待项目基建程序完成后,尽快开工建设望(江)东(至)长江公路大桥及其接线工程。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期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的交通事业。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交通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3623520
                        二○○八年四月一日
 
(第433号)
关于树立大黄梅意识推动黄梅戏发展和繁荣的建议
赵媛媛(安庆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文化厅
黄梅戏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受广大观众欢迎。从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这个角度,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高度,加大安庆黄梅戏艺术发展繁荣的扶持力度。要真正树立“大黄梅”意识;把发展和繁荣黄梅戏纳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工程,设立黄梅戏保护和发展基金、建设安庆黄梅戏发展基地、把“黄梅戏艺术节”作为省级大型艺术活动固定下来;多给一些倾斜政策;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快黄梅戏人才培养,确保黄梅戏事业后继有人。
 
(第434号)
关于控制基础教育教材的难度
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建议
黄文莉(安庆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教育厅
为了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减轻教育给学校、家长和学生带来的压力,建议国家应该在新课程改革中关注教材问题,为各年级各学科提高一套稳定的适合各年龄段身心特点的、难易适度的基础教材,使教育回归本色健康发展。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文莉、严爱梅、卢萍、童中玉、陈夕琴、徐云荣、汪宗武、许光校、李敏、赵媛媛、张莉、卞宜心、马健、王利平、余永发、叶青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控制基础教育教材的难度,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述,自新课程实施以来,基础教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课程结构变了,教学方式变了,师生关系变了,其中教材的角色也变了。我们认为您所提出的四种现象确实存在,形成的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是教材问题,有的并不完全是教材问题,也有社会应试思想干扰和学校教师教学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的问题。
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教材建设的关注力度,努力提高教材质量。
    1.正确认识教材改革的意义,逐步实现中小学教材应有的价值功能。教材改革是本轮课程改革内容之一。改革的着眼点,一是改变教材传统的角色功能,由传统的教学蓝本逐步转变为重要的课程资源,由传统的教教材逐步变为用教材。二是围绕课程目标,改革教材内容,变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到注重三维目标的实现,变 “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到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密切联系等。三是改变教材选用管理机制,由过去全国一本教材一统天下逐步转变为教材版本的多样化,多版本、各具特色的教材扩大了各地的选择空间,增强了教材对地域辽阔、风情各异的我国各地的适应性。应该说这是我国教育和教材发展的应有趋势。当然,新教材在使用的最初阶段,肯定会有不完善的地方,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根据我省新课程实验情况,向国家提出课程标准和教材建设建议,为提高中小学教材质量而共同努力。
    2.加强对各地教材选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教材选用工作质量。按照新课程标准编写的中小学教材,是经过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材,同学科不同版本教材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和地域特点,从不同角度编写,体现了新的课程理念和各自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选用教材时必须认真审读,选择出适合本地学生和教育基础的教材。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现行教材使用情况的跟踪研究,加强对各市教材选用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我省教材选用工作管理机制,同时保持教材版本的相对稳定。
    3.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逐步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大力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551-2831834
 
(第435号)
关于加快引江济巢工程建设
推动巢湖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的建议
檀  莉(合肥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水利厅、省环保局
有条件地恢复江湖自然沟通即引江济巢可以起到其它治污工程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建议加快推进引江济巢工程前期工作;先期实施现有引江通道应急扩疏工程;合肥、巢湖两市的各级政府应继续强化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污染湖泊的人为活动,有效地保护巢湖湖泊周边的湿地生态系统。
 
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35号建议的答复
 
檀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引江入巢工程建设,推动巢湖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巢湖流域总面积13486平方公里,总耕地660万亩,总人口700多万人,合肥市、巢湖市座落其中。虽然巢湖流域的面积只占全省的10%,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巢湖水污染逐渐加重,成为全国污染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一。近年来巢湖富营养化程度日趋严重,水质基本为Ⅴ类或劣Ⅴ类,总磷、总氮严重超标,富营养化水面已经占全湖的70%左右,尤以西半湖的富营养化最为严重。合肥、巢湖两市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受到威胁。水污染已成为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污染成因复杂,治理任务艰巨。针对问题,应从经济、技术和生态的角度,加快对巢湖综合治理措施的研究。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综合治理巢湖的水利措施。
    一、关于引江济巢工程
    引江济巢工程是巢湖综合治理措施的一部分,也是引江济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西河、裕溪河、牛屯河分洪道的初步疏浚整治,黄雒河闸竣工和巢湖闸扩建加固完成以及水文预报和调度水平的提高,为实施巢湖生态引水提供了条件。
    在继续加大污染治理的同时,通过新建、扩建和利用现有水利工程体系将长江水引入巢湖,促进巢湖水体交换,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增加环境容量,对改善巢湖水生态环境,保障用水安全,促进环湖经济圈发展和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工程进程,全面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2007年12月,在省发改委和我厅的组织下,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引江济巢工程项目建议书》。
    目前《引江济巢工程项目建议书》已报送省发改委,等待审查和批准。其余各项相关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将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地市积极推进前期工作进程。
    二、引江应急调水工程
    引江应急调水是利用现状引江工程进行的,其引江线路以凤凰颈站闸引江水,流经西河、兆河进入巢湖,然后从巢湖闸经裕溪河和牛屯河分洪道注入长江,线路长度约80公里,输水能力50~80立方米每秒。应急工程包括引江和出江水道的兆河整治、牛屯河疏浚工程、神塘河排灌站工程,初步估算投资3.0亿元。
我厅于2005年组织编制了《巢湖市兆河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以皖水规划函[2005]23号下达该工程初审意见。目前可研报告正在修改,将于近期报送省发改委批复立项。神塘河排灌站初步设计报告也已经长江委批复。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联系电话:0551-2128097
 
(第436号)
关于积极救助罕见病患者的建议
陈 怡(合肥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卫生厅
我国罕见病患者已达4万人以上,并有与日俱增之势。由于目前缺少认识,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社会公众对其了解甚少,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造成大部分患者长期漏诊误诊,由小至大而致死亡。建议:1、扩大并加强重视罕见病的婚前检查和孕期筛查,切断新增罕见病的患者途径。2、添置罕见病的检测医疗设备,培养相关医务人员。3、开展这种病类的统计工作,以了解发病状况。4、将罕见病患者纳入医保病建立完善罕见病的社会救助机制。
 
关于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怡代表:   
    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积极救助罕见病患者呼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高度重视加强对医师的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和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厅将对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在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4个类别,注册时间满2年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省首次医师考核,并将业务水平测评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具体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水平;开展“三基三严”培训,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等。这必将有效提高医务人员对于各种疾病的诊治水平,避免误诊、漏诊现象出现。
    二、07年6月,卫生部出台了《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明确医疗机构进行基因检测内容限制于单基因遗传性疾病、大肠癌、乳腺癌、药物敏感基因检测范围内。由于不少与疾病相关联的基因并未得到证实,因此“基因检测”等检测设备的购置、使用需要经过各申购单位充分论证后进行采购。
    我厅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您的意见,争取尽快制定我国的罕见病定义,以及疾病范围、诊疗规范等标准,从而为建立相应的救治机制奠定基础。让罕见病患者病情得到救治、生命得以延续。同时也有助于临床上收集资料,促进新发疾病的研究和提高诊疗水平。我厅也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罕见病医疗救助等相关工作。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办复类别: C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卫生厅医政处
联系电话:055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