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工作通报6 张俊同志在省十一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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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同志在省十一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08年2月26日)

一是要服务大局做好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共同责任。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的十七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指出:“一定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快实现崛起,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安徽的总体要求。这些都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就是我们内务司法工作的大局。我们的各项安排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紧紧围绕这个大局来开展。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方向,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内务司法工作更好地为推动跨越发展、实现奋力崛起、构建和谐安徽服务。
二是要依法尽职做好工作。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办事。人大工作的程序性又很强,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事。内司委工作涉及“两院”、军队、武警和政府的公安、监察、司法、民政等部门,联系工人、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负有促进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之责。省人大赋予内司委八项主要职责:一是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二是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省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三是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四是对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省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五是协助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六是联系本级各内务司法机关,听取其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七是受理人民群众提交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申诉和控告以及对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对其中重要问题进行交办、督办;八是办理全国人大内司委转办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不失职,不越权,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要突出重点做好工作。就是要围绕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内司委工作实际,把重点放在提高立法质量、实施有效监督和服务构建和谐安徽上。在提高立法质量方面,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认真做好《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的审议工作,努力提高审议修改质量。对调研论证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要组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使之更加符合实际,切实增强可操作性。在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方面,要认真贯彻实施好监督法、我省的监督条例和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和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的联系和准备工作。同时,要注意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和反馈,增强监督的实效。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方面,要着力抓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全省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的联系和准备等相关工作。今年上半年进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我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密切关注并全面掌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着重了解各级政府的部署安排,宣传发动、指导监督和村委会依法选举产生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摆在重要位置,为保证他们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而多做工作。
四是要继承创新做好工作。过去的五年,内司委在福明同志的领导下,坚持立法为民原则,发扬民主,开门立法,先后参与制定、修订、修改法规11件(其中:制定类和决议类各4件,修订类3件);开展司法调研、督促整改和执法检查,推动了司法公正;承办和参与承办了涉及城市社区建设、修改征兵工作条例、村委会“组合制”竞选、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建立中小学教育网站、规范网吧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残疾人免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认真发挥代表作用,邀请代表参与检查、视察活动,关心特殊群体,认真办理代表转交涉法涉诉案件,使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本届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上届内司委的工作总结,对“四个坚持”的经验体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就是: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做好主要工作;坚持求真务实,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坚持依法办事,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们一定要把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学习好、继承好、运用好。同时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内司工作的持续发展,努力做到在继承中弘扬,在创新中提高,同时,注意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兄弟省市区人大,包括地市县人大内司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议事程序,保证集体行使职权,使我们的工作在上届内司委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取得新的进步。
五是要提高能力做好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强调,要大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形势在发展,人大工作在前进。我们在座的每一位,都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能力关键是两条:一是勤于学习。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走科学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人大工作知识的学习,尤其是要学好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督法以及其它与内务司法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内司委成员之间还要加强互相学习,各位委员来自不同单位、不同领域,都有着十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阅历。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发挥优势,取长补短,集思广益,共同提高。二是要勤于实践。要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关注联系部门的工作动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多倾听群众的呼声,多了解群众的意愿,多反映和督办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昂扬向上的工作热情,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不断开创内司工作的新局面。
六是要廉洁自律做好工作。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为民,做新风正气的实践者和传播者。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多干事、能干事,干正事、不出事,成为勤勉廉洁的表率。


 来源: 发布人: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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