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略阳县人大专项工作监督实行“二审制”
字体:   2008-10-15  阅读: 次  [关 闭]
    陕西省略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政府专项工作监督“二审制”,切实增强专项工作监督实效。
    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代表对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专项工作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政府专项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后,再次分小组会进行审议讨论。由主任会议决定提出决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议进行表决。“一府两院”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


 来源:安徽人大工作通讯 发布人: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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